(一)若遇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当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先与单位沟通,明确指出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要求签订并支付双倍工资。若单位拒绝,同样可通过投诉或仲裁维权。
(三)由于双倍工资补偿有仲裁时效限制,劳动者应留意时效问题,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