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经济赔偿金时,先确定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若工作满一年,就按一个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最后将算出的经济补偿乘以二,得到经济赔偿金数额。
(二)计算双倍工资差额,先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段。算出该时间段内每月二倍工资总额,再减去已支付工资部分,剩下的就是双倍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