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仲裁中,仅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形不可约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存在两种可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其一,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时,能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且数额有上限,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其二,用人单位可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除这两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如果在劳动过程中遇到违约金约定是否合法等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