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要求员工赔偿店里损失,若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可要求赔偿,赔偿可从工资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员工若认为自身无过错或公司要求不合理,先与公司协商,要求说明赔偿依据和计算方式。
(三)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
(四)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五)员工处理过程中要收集证明自身工作情况、无过错或损失与己无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