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要明确自己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可要求单位按月支付。
(二)若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收集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
(三)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