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因其购买时间在婚前且为个人全额出资,所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产权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双方共同付出的结果,因此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产权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因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资金购买,所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看作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提醒:
在处理房屋财产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