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成果界定。对于职务成果,在合同中清晰列举本职工作和单位交付任务所涵盖的具体范围,详细说明哪些作品、发明创造等属于职务成果;对于非职务成果,明确工作时间外且未利用单位资源的判定标准。
(二)规范权益分配。针对职务成果,约定知识产权归单位所有的同时,制定合理的奖励或补偿机制,如奖金数额、晋升机会等;对于非职务成果,明确单位不得主张权利。
(三)设置保密条款。规定员工无论成果归属,都要对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明确保密期限和违约责任。
(四)约定争议解决。在合同中约定协商、仲裁或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便于纠纷发生时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七条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