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在劳动仲裁前变更法人和股东,不影响劳动者将其列为被申请人仲裁,公司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法人和股东变更不改变其作为责任主体的地位。所以即便公司在劳动仲裁前变更法人和股东,劳动者依然可以将该公司列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若公司试图以变更为由逃避责任,劳动者可收集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公司存续及业务连续性的证据,以此证明与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机构和法院会依据这些证据来判定责任承担,公司对劳动者的义务不会因法人和股东的变更而消除,仍需依法履行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义务。如果劳动者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自身权益维护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