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单位有正当理由,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单位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员工应接受合理的处理结果。
(二)若单位无正当理由阻止上班,员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工作并保留沟通记录。
(三)协商不成,员工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单位阻止上班的通知或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
(四)在劳动仲裁中,将单位违法阻止上班作为诉求之一,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被迫停工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