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拖欠货款情况,若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按约定执行;未约定的,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主张逾期付款损失赔偿。
(二)若拖欠工资,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要求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三)若拖欠工程款,有约定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无约定则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要求赔偿利息损失。
(四)公司需收集证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