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职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特定情形解约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按上一个月工资算,若不能反映正常水平按正常出勤月工资算,不包含加班工资,单位应给却不给的劳动者可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若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就要额外支付离职代通知金。确定代通知金数额时,首先看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若其能体现正常工资水平,就以此为标准。但当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时,则采用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正常出勤月工资涵盖了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含加班工资。当用人单位有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却拒绝支付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害,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主张自己应得的代通知金。如果在实际中遇到相关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