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兼职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主,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用工且单位无需支付补偿;若名为兼职实际构成全日制劳动关系,单位违法辞退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
法律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较为灵活,双方任何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然而,当看似兼职的工作实际上构成全日制劳动关系时情况不同。判断是否为全日制劳动关系,需综合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周期等因素。若劳动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通常属于非全日制;若超出此标准,则可能构成全日制。一旦构成全日制劳动关系且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遇到类似劳动纠纷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