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动与单位沟通,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留好沟通记录。
(二)若10年以上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若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单位拒绝续签,劳动者可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