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时,要明确提出剩余工资的支付要求,详细记录协商过程,包括时间、地点、双方交流内容,确保证据完整。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前,仔细整理能证明工作情况的材料,除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外,工作证、同事证言等也可作为补充证据。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仲裁申请书应清晰阐述自身诉求和事实理由,相关证据需按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号。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向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和之前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