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除可要求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外,还可要求用人单位立即补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应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及时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