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辞退怀孕职工时,需先判断是否属于过失性辞退情形,如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若属于则可解除且无需补偿。
(二)若单位在女职工孕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属于过失性辞退情形,属于违法解除,怀孕职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若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