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胜诉时,保留好诉讼费缴纳凭证,等法院判决后,按法院指引办理退费,一般能退回预交的诉讼费。
(二)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胜诉,即使不能全额退回诉讼费,也应在判决后积极与法院沟通,争取按判决支持的部分退费。
(三)败诉后,若有特殊情况,如存在程序违法等,可通过上诉等合法途径争取改变结果,看能否要回诉讼费。
(四)撤诉案件,在撤诉后及时联系法院,按规定办理减半退费手续。
(五)合同中有诉讼费承担约定的,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承担,若对方不履行,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密切留意法院退费时间和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程序申请。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