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按原待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产假期间工资,这种方式较为温和,能和平解决问题。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公司改正,推动问题解决。
(三)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