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合同:持续履行合同诉讼时效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时效为三年。
(二)定期给付债务:像租金、工资这类,各期债务诉讼时效分别计算,从每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三)继续性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且持续履行的,诉讼时效从合同终止时起算;约定履行期限的,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四)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