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计算:有劳动合同按约定标准计算;未签合同,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或相近岗位木工正常出勤工资确定。
(二)经济补偿:老板无故拖欠工资,木工可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三)维权途径: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