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差异性质
入职时间早于合同日期,自实际用工起劳动关系建立,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签书面合同,否则次月起付双倍工资;入职时间晚于合同日期,合同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劳动关系从实际用工开始。
(二)保留证据
员工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能证明实际入职时间的证据。
(三)解决纠纷
发生劳动纠纷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实际入职时间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