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者在受害后,要留意自身权利受损情况和明确责任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信息起,需关注三年的诉讼时效。
(二)若在三年时效内,可通过向责任方提出履行请求、让责任方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三)一定要在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内主张权利,若超过二十年,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将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