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用工单位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时,劳动者虽一般无赔偿,但可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支付报酬,此时劳动者应及时与派遣单位沟通报酬支付事宜,留存好相关工作记录作为证据。
(二)若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其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要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三)若因劳动者过错等合法情形被解除合同,劳动者通常无赔偿,应理性接受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