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获补偿阶段: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由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单位代扣个人部分。缴费基数以员工工资为准,要在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
(二)离职后阶段:原单位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停止为员工缴纳社保。若员工找到新工作,新单位会办理社保续缴;若为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社保或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登记后按对应标准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