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侵占财物数额未达犯罪标准时,被侵占人可先尝试与侵占人协商沟通,明确表达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意愿。若协商无果,收集好能证明财物归属自己、被对方侵占等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包含返还原物、赔偿相应损失等。
(二)若侵占财物数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且侵占人拒不退还或交出,构成侵占罪。被害人准备充分证据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侵占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在诉讼中要求其返还财物。需注意要主动自行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