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有效期内未履行完,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构成违约,因法定免责事由未履行可部分或全部免责,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按约定方式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完合同义务,这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若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未履行完,可根据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若双方对未履行部分有争议,先协商是一种友好解决方式,协商不成则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处理。如果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