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定期合同,无需进行赔偿。劳动者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避免出现严重过错行为。
(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定期合同,劳动者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三)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工作时长,准确计算应得补偿。
(四)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劳动者可自行核算当地标准,确认自身补偿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