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工资支付周期届满,用人单位在约定支付日期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应积极维权。首先尝试与单位协商,明确表达要求支付工资的诉求,保留好协商记录。
(二)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的证据。
(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劳动者有权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