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者辞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试用期提前三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时间劳动关系即解除,遇权益受损可协商、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试用期提前三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法定的解除程序,无需用人单位批准。采用邮政快递书面通知并注明“辞职信”及日期,能有效保留证据。劳动关系解除后,若老板克扣工资等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这是解决问题的友好方式;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在辞职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自身权益不确定,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