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合法辞退且员工无不能适用经济补偿情形时,员工可按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如五年工龄可获五个月工资补偿,月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员工可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据,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
(二)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五年工龄可获十个月工资赔偿。员工可先与单位沟通,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三)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被辞退,单位无需支付补偿或赔偿。单位需提供员工违规的证据,员工可查看单位规章制度,确认自身行为是否构成违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