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破产时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抵押财产变现价款超债权数额归抵押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解析:
在破产情形下,抵押权的优先受偿范围有明确规定。主债权是抵押合同担保的基础数额,利息基于主债权产生,有法定和约定之分。违约金是债务人违约时需支付的款项,损害赔偿金是对债权人因债务人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是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时产生的合理开支,像评估费、拍卖费等。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优先受偿范围另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当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剩余部分会归抵押人,而不足的部分则由债务人继续清偿。如果在破产及抵押权受偿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