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证据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等,以此证明与被拆迁房屋存在利害关系,确定自己有起诉资格。
(二)收集拆迁相关文件,如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许可证等,来证明拆迁行为合法及相关政策依据。
(三)准备房屋权属证据,像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证明对房屋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留存房屋状况证据,如房屋照片、录像、评估报告,反映房屋实际情况,便于确定合理补偿金额。
(五)保留补偿协商证据,包括与拆迁方的沟通记录、补偿协议草稿,证明双方协商过程和分歧。
(六)整理搬迁损失证据,如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物品搬迁费用的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作为赔偿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