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离职意向,按照实习协议和单位规定的时间提出离职申请。
(二)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将手头工作的进展、注意事项等详细告知接手人员。
(三)及时归还从单位借用的财物,如办公用品、门禁卡等。
(四)配合单位完成工资结算、档案处理等相关人事流程。
(五)向单位索要正规的离职证明,并确认证明内容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实习协议受此约束,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