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辞退未签合同职工,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法定理由,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违规报告等,证明辞退合理,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若企业无正当理由辞退未签合同职工,需支付赔偿金,按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三)企业自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应主动向职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四)辞退职工过程中,企业要妥善保留相关证据,比如谈话记录、工作失误材料等,依法支付应支付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