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劳动者可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长、工资水平的证据,向用人单位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主动离职,要保留好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的证据,如劳动条件恶劣的照片、工资发放记录等,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主动离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时,通常没有赔偿,应提前做好规划,避免不必要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