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
日常工作中,妥善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与工资拖欠情况的材料。
(二)提交仲裁申请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内容包含当事人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等。
(三)应对仲裁审理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配合安排参加开庭审理,如实陈述相关情况。
(四)后续法律途径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