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农民工持有已过三年的工资欠条,可先回忆期间是否有向对方主张权利行为,如书面或口头催讨工资、对方承诺支付工资等,若有则诉讼时效中断,期间重新计算,可继续向对方追讨工资。
(二)即便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也可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收集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事实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
(三)在诉讼过程中,若对方未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仍会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