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形下,工人与包工头是劳务雇佣关系,包工头和业主结清款项后,工人应向包工头主张工资。
(二)特殊情形下,若业主将工程发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业主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工人可要求业主支付工资。
(三)若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包工头欠薪,工人可在业主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要求业主担责。
(四)工人要收集证明工作事实、欠薪金额等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