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转账记录、财务报表、聊天记录等都可作为证明合伙人私自挪用公款及金额的证据。
(二)查看合伙协议,若有相关约定,依协议追究合伙人违约责任,要求返还挪用款项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返还公款并赔偿损失。
(四)若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