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试用期性质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清楚试用期是约定条款,不是必须要有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约定。
(二)协商确定试用期
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想约定试用期,需双方协商一致,然后在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
(三)关注必备条款
不管是否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都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像工作内容、地点、报酬等,以保证合同有效。
(四)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临时性、短期性工作,双方一般可不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