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后,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未即时支付工资、实行月工资制超过30天未结算工资、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资,均构成拖欠工资。劳动者遇此情况可协商、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未即时支付就构成拖欠。实行月工资制的,要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期未付也算拖欠。另外,若双方约定了工资支付日期,到期未支付同样属于拖欠。当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还可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的工资拖欠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