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签订和解协议解决纠纷。这样能避免矛盾激化,和平解决问题。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调查用人单位并责令支付工资。借助行政力量维护权益。
(三)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需按约履行。调解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有工资欠条可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