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审理期限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以此预估案件整体时长。
(二)等待法院在开庭三日前的开庭通知,做好出庭准备。
(三)鉴于立案后一到三个月左右可能开庭,但会受案件复杂程度和法院案件数量影响,若想明确开庭时间,可联系受理案件的法院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