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拖欠工资时,劳动者要保留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
(二)先尝试与工地相关负责人友好协商,明确表达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的诉求。
(三)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工资。
(四)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纠纷。
(五)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