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欠工资情况,优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后签订和解协议,明确工资支付时间、方式等内容。
(二)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材料,配合调查。
(三)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积极参与仲裁程序。
(四)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且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