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先通过协商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等方式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如果这些方式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催告后仍未支付,劳动者可以发出被迫离职通知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发被迫离职通知书而不先发催告函并不是不可以,但可能会影响劳动者在后续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中的权益维护。因此,建议在发出被迫离职通知书前,先尝试通过协商或催告等方式解决问题,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