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是维权基础,像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被迫离职事实以及自身权益受损情况,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二)与公司协商时,可面谈或发书面函件,明确指出公司违法,提出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经济补偿的要求,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介入调查,促使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四)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离职一年内提交申请书和证据,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五)对仲裁结果不满,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