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若已出现未签合同情况,在满一个月至满一年期间,及时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并支付二倍工资。
(三)若未缴纳社保,应尽快为劳动者补缴费用,避免被责令限期缴纳、加收滞纳金及罚款。
(四)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社保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