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员工的工资基数、未缴纳社保的年限以及当地的社保缴纳比例来计算。在北京,如果用人单位六年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六年的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和北京市的社保缴纳比例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补缴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员工的工资基数、社保缴纳比例、滞纳金等,因此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