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直接和欠薪方交流,要求按欠条支付工资,这种方式成本低且效率高。
(二)投诉: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三)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欠条、身份证明等材料,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
(四)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申请支付令:直接凭欠条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方无异议又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